根据《陕西省邮政用品用具年检办法》,陕西省邮政管理局于今年3月-4月开展了2007年度全省邮政用品用具企业年检工作,并下发了《关于2007年度全省邮政用品用具生产企业年检情况的通报》(陕邮管[2008]37号),对延期年检的企业提出了整改的明确规定,大多数延期年检企业能够按照要求积极进行整改,送检产品,补办年检手续,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。但是,仍有少数企业在整改期限内送检产品不合格,还有少数企业未进行整改、送检产品。现决定对下列企业取消其相应产品生产监制证书:
一、 取消信封生产监制证书的企业:
汉中日报社印刷厂(在责令的期限内未全面进行整改、未自行送检产品),监制证号71-5001;
西安市鸿邮印务有限责任公司(在责令的期限内未全面进行整改、未自行送检产品),监制证号71-0019;
宝鸡市渭滨印刷厂(拒绝检查),监制证号71-3002;
咸阳国邮通信实业有限公司(企业关闭)监制证号71-1002。
二、 取消明信片生产监制证书的企业:
西安黎明印务公司(在责令的期限内,未自行送检产品),监制证号SX-JP-03;
西安第一印刷厂(在责令的期限内,未自行送检产品),监制证号SX-JP-02;
陕西信德圆方安全印务公司(送检产品不合格)监制证号SX-JP-01。
上述取消监制证书的企业,自通报发布之日起,不得违规生产相应产品。
二00八年八月十二日